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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典型案例②丨妨碍河道行洪、侵占水库库容案

时间:2026-06-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编者按

全省各级河湖长办统筹协调、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持续深化水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同联动,在整治侵占河道、污染水体、破坏河湖生态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河湖管理保护法治化水平稳步提升。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省河长办、sp小馆 共同筛选发布8件典型案例,覆盖长江、珠江、澜沧江等流域,供各地学习借鉴,持续以法治守护云岭河湖,推动“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走深走实、落地见效。

宣威市妨碍河道行洪、侵占水库库容案

【基本案情】

宣威市万家口子水电站地处珠江流域西江水系北盘江上游与右岸支流拖长江交汇处,为云南省宣威市与贵州省盘州市交界河段,是区域重要水资源调控枢纽和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兼具发电、防洪、生态保护等多重功能。万家口子水电站库区管理范围内,临近田坝镇石塘村委会区域存在违法搭建建筑物、网箱养殖等行为,水面漂浮大量生活垃圾,侵占水库库容、妨碍河道行洪和电站运行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

【“河湖长+检察长”协作共治情况】

2024年5月,宣威市检察院联合市河长办开展河湖生态保护专项巡查,发现库区存在私搭乱建及网箱养殖问题。经联合属地乡镇政府现场排查核实,确认上述违法行为属实,且库区水面漂浮大量生活垃圾,污染水体、阻碍行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属于河湖库“四乱”中“乱建”问题。

整改前

2024年6月,宣威市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依托“河湖长 + 检察长”协作机制,该院联合市河长办通过无人机航拍、询问走访等方式开展联合调查取证,查实周边群众未经批准擅自违规搭建、网箱养殖,加之上游垃圾汇入库区造成水体污染,危及行洪、水质及电站运行安全。

2024年8月,检察机关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拆除违法建筑、清理水面垃圾、修复库区生态。相关部门联合属地乡镇、企业联动推进整改,同步对接贵州省盘州市开展跨界协同治理,向私设网箱养殖的养殖户强化法治宣传、督促整改落实。

经集中整治,库区共拆除违法建筑2处、非法网箱3处约400平方米,清理水面漂浮垃圾5吨,治理河道6公里,库区岸线恢复自然风貌,生态环境显著改善。为巩固整改成效,2024年12月,滇黔两省相关部门在万家口子水电站库区交界水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规航行、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加强跨界水域巡查管控、岸线保护力度,筑牢省际交界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和防洪安全底线。

整改后

【典型意义】

河长办、检察机关聚焦河湖库“四乱”突出问题,以“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为抓手,全面排查整治妨碍河道行洪、侵占水库库容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河湖库防洪安全、生态安全。依托河长办统筹协调、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两部门联动水利、农业农村、属地乡镇、跨界地区多方协同发力,破除监管壁垒,实现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有效衔接,为推动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治理提供实践路径,切实筑牢珠江上游生态安全与防洪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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